10.5 悖论?

最近一直在想  《闻香识女人》里面那个少年   见到同学做的那么多事情而不去揭发 究竟是好还是坏

这个问题已经在脑边萦绕了半年之久  却很难得到确切的答案 而且各种各样的因素混在一起 令思维有点混乱

 

就整个嘲弄事情的本身来说   嘲弄的最最起初的原因  正是校长接受董事们额外的“惠赠”这一并不合理的行为  我觉着这个理由正当 就像房间里的大象一样 将大象指出来的行为 并不应该受到惩罚

但是做法可能过于孩子气的恶作剧了 对于校长这个独立的人来说 是一种过分的人格侮辱

所以我觉得 针对的事情是对的 但是做法太欠妥当

 

当然 这些只是背景 真正的核心的问题在于 他是否应该揭发 或者说 出卖 他碰巧见到的同学

一方面来说 他是否有权保持沉默  这还包括他能在多大程度上保持沉默的问题。  一开始我查阅关于沉默权在法律上的界定,但是事后发现,整部电影本身其实是在道德的框架内的,法律上争议颇多,沉默权本身在美国类似于审讯沉默权,和这个故事的环境相比太过狭隘了。从道德的范畴来看,不出卖,确是为维持团体结构和团体利益的基本要求,而且在本部片子中,似乎也倾向于此。

从另外一方面来说 他却是在包庇 在纵容那些同学们的行为。虽然说,这件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的本身,已经让那些恶作剧的孩子们在心理上得到了很大的教训。而且,如果他揭发了之后,看重权力的校长多半会直接将这些伤及他权威的孩子们开除。

现在看起来我好像的确是赞同他不主动揭发的行为,但是如果抛开片子中过分看重权力的校长以及校长的不恰当的行为本身的话,还是觉得他应该直接的揭发,所以这两种感情夹杂在一起,非常的混乱。

 

隐隐感觉到其实还有其他的东西没有察觉到,以后再补。